支队八项措施进一步规范交管业务窗口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2021-01-05 15:49 作者: 来源:益阳支队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深入推进“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支队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进一步规范交管业务窗口服务八项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全市各交管业务服务窗口须建立大队(所)领导和责任民警两级包保责任制,定期检查和指导窗口服务工作;工作期间至少有一名大队(所)领导在窗口监管或进行视频巡查。推行首问责任制,对可办业务能办尽办、严禁推诿,对因资料不全无法办理的,须一次性书面告知。

二、推行阳光执法。各业务窗口、考场、查验区等场所须配备音视频设备,并实现音视频监控联网。严禁擅自移动摄像头方位,或故意在无音视频监控区域办理业务。查验岗、考试岗民辅警工作时须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

三、严格工作纪律。窗口人员(含外单位进驻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纪律,统一规范着装,一律挂牌上岗,做到行为端庄,态度和蔼;不得随意脱岗,因特殊原因空岗的,须规范摆放告示牌,空岗时间超过1小时的须安排人员补岗;严禁与办事群众发生争吵或斗殴。

四、规范中介代办。严格中介备案管理,中介人员备案后方可办理本公司业务所关联的业务。严禁办理备案范围以外的业务,严禁在业务场所及配套停车场、周边道路游荡、招揽业务。凡是能通过互联网平台办理的业务,一律不允许代办。

五、严格查验要求。统一查验装备,查验包内须配齐手锤、螺丝刀、金属卷尺、强光手电、紫外荧光灯、放大镜等工具,强化OBD 智能解码仪的应用。统一参数维护,指定专人负责全市机动车技术参数维护,对疑难车型开展集体研讨,确定新增车辆类型。统一流水退办,原则上不退办流水,确因工作人员录入错误等原因需要退办的,由责任民警、分管领导两级审批后退办;对能整改合规的车辆,告知车主或当事人整改到位后到原查验点进行复核,确认整改到位后办理相关业务;对不能整改的嫌疑车辆启动调查程序。统一查验复核,对车辆的外廓尺寸、整备质量存疑时,须对车辆进行复查,确认检验合格证明的数据是否真实,车辆复查抽查率须达到5%。

六、强化便民措施。深入推进自助办、一窗办、就近办等便民举措。鼓励和支持检测站、汽车销售商、二手车交易市场、银行、保险、邮政、税务、报废回收企业等社会力量和相关单位申办车管业务网点;具备互联网核发临时号牌资质的汽车销售企业占比不得低于70%;推进免费导办服务,大厅延时服务,尽可能做到当日事当日毕。

七、严格督查问责。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对窗口工作情况进行暗访、对办结业务进行回访,涉及有沆瀣一气、内外勾结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采取现场检查、案卷抽查、视频巡察、异常数据分析等措施,加强对业务办理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被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通报或引发媒体炒作和负面舆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情形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利用“12345”市长热线、“96588”车管业务咨询电话、车管所投诉电话(0737-4390001)等,畅通车主及驾驶人投诉举报渠道,打通警民沟通“最后一公里”。对新注册车主做到100%回访,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须在第一时间办理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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