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大队查获一起三次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近日,高新大队成功查获一起第三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有效消除一安全隐患,为正开展的交通安全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再添战功。
公路巡逻中队民警周跃春带队在梓山路康雅医院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当检查牌号为湘H1**68小车时,驾驶人邱某面部潮红,浑身酒味浓烈,疑似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邱某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查询,邱某分别于2012年5月2日及2016年8月30日,因先后两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并予以处罚,驾驶证已吊销,属无证驾驶。
邱某对自己三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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