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交警成功侦破“1.1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
发布时间:2020-01-16 10:41 作者: 来源:安化大队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1月13日,2020年春运第四天,安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伤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面对毫无头绪的案件,专案组民警克服重重困难,通过55个小时的持续追查,成功将肇事真凶缉拿归案。

1月13日7时许,安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G536线安化段城南区黄沙坪路段,一名身份不明的老者伤重倒卧道路北侧,生命垂危,肇事者已经逃逸。接警后,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抢救伤者,随后围绕现场开展勘查、调查和走访等工作。

在之后的现场勘查中,民警没有发现任何属于肇事车辆的遗留物,中心现场道路也无制动痕迹,现场周边的视频探头因损坏,也无法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案件侦查陷入困局。当天上午9时许,伤者因头部受伤严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人命关天,为了尽快抓到肇事真凶,专案组一方面向辖区派出所发出协查死者身份的通报,另一方面及时调取距离现场2公里左右的卡口资料,同时结合走访调查所掌握的相关信息,圈定了20多台有肇事嫌疑的车辆,并按照见车见人的要求进行逐一排查。通过20多个小时的排查,办案民警没有从这些嫌疑车辆上提取到任何痕迹物证,案件侦查进入到了死胡同。1月14日凌晨3时,专案组再次召开案情分析会,重点就肇事车辆进入案发现场的来向进行了商讨,并基本确定肇事车辆是经由不需要经过卡口的田庄乡驶入国道G536线的。

按照“以车找车”“以车找人”的方法,办案民警不厌其烦,再次对案发前后一小时内经过事故现场的所有机动车驾驶员进行走访,并获得一条重要线索,一名公交车驾驶员向民警反映,案发当天早上,一名驾驶蓝色男式摩托车的男子曾在事故现场停留过。根据这条线索,民警对该台摩托车的轨迹进行追查,确定摩托车最后消失的地点在黄沙坪乔口某建筑工地。民警立即对该工地进行了走访,并着重对户籍地为田庄乡的务工人员进行调查,随后,一名叫蒋某春的男子进入了办案民警的视线。1月15日上午11时许,民警依法传唤蒋某春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在接受询问的过程中,蒋某春的心理防线即刻崩溃,很快就承认了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根据其交代,民警在乔口某路段公路坎下找到了被其丢弃的摩托车伞具。与此同时,民警在蒋某春邻居家找到了被其藏匿的肇事摩托车。当天下午14时20许,犯罪嫌疑人蒋某春在民警的押解下来到案发现场进行指认,至此,“1.1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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