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大队快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发布时间:2020-11-02 17:13 作者: 来源:南县大队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20年10月30日18时59分许,南县X001线乌嘴乡赛南村3组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行人被撞当场死亡,而肇事车辆却趁着夜色逃之夭夭。

接到报警后,南县大队事故值班民警立即赶往事故路段,对现场进行勘验。民警发现,事故现场无视频监控且没有遗留任何肇事车辆散落物,也没有目击证人,侦查破案工作存在较大难度。

在对现场周边居民进行调查走访时,有居民反映听见响声后看到有类似三轮车在现场附近停留。根据这一情况,大队领导在现场进行分工,一组对死者家属进行安抚善后,一组根据肇事车辆逃逸方向沿途进行视频追踪,并利用附近监控对该时段出现的嫌疑类型车辆进行逐一排查。随后,一辆印有“五*”的模糊标志三轮车进入办案民警的视线。通过查询百度信息和比对,确定该嫌疑车辆标志为“五征”牌。找到这一重要信息后,民警立即调阅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查到全县共有30余辆该标志的三轮车。

10月31日8时许,大队长彭新召集办案民警开“碰头会”,了解案件侦破进展情况,鼓励办案民警发扬连续作战、迎难而上的精神,侦查破案将肇事者绳之以法,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根据比对案发地点与30余辆嫌疑车辆登记信息,民警发现有三辆该标志三轮车存在较大嫌疑,便分组逐一上门核实相关情况。31日10时许,在对一辆牌照为湘H805**的嫌疑三轮车进行核查时,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称其经过事发路段的时间与办案民警初步调查的时间不符,驾驶员存在说谎的可能。办案民警连饭都未顾得上吃,便立即对该车行驶轨迹进行调查取证。31日14时许,调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所说时间与路线明显有问题,便将其传唤审查。在铁的事实面前,该车驾驶员倪某某(男,61岁,南县乌嘴人)最终向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其驾驶湘H805**号三轮汽车撞击死者后逃逸的事实。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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