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七十七条规定,以下机动车驾驶人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益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对该85名吸毒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进行注销,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