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公安局关于对《关于对益阳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采取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4-03 15:16 作者: 来源:益阳支队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公安局关于对《关于对益阳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采取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根据公安部《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20383号),益阳市公安局决定对《关于对益阳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采取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益公通〔201815号)部分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将《关于对益阳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采取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中第二条第一项:禁行限行区域内道路(不含边界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重型载货汽车及挂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和拖拉机通行;每日7002200禁止中型和轻型载货汽车及挂车(皮卡车除外)通行”,调整为:“禁行限行区域内道路(不含边界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三轮汽车、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和拖拉机通行;每日7002200禁止重型、中型和轻型载货汽车及挂车(皮卡车除外)、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通行”。

此次调整内容自2021510时起实施。

                    

益阳市公安局

20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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