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临近换证日期、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未按期提交身体证明的公告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令)第五十七条、六十一条、七十条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二十二条、六十二条规定,以下机动车驾驶人存在临近换证日期、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未按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行为,请尽快到车管部门办理相关业务,确保驾驶证能正常使用,特此公告!
益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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