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AT6225、湘AT2236、湘AT1851、湘AT1835等重型自卸货车检验合格标志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8 10:45 作者: 来源:交警支队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群众举报,经我支队调查核实,益阳市顺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实施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为湘AT6225、湘AT2236、湘AT1851、湘AT1835等4辆重型自卸货车发放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赫山大队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1条、第52条、第54条的规定,于2023年6月5日对该公司相关当事人进行了处罚。现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81条规定,公告益阳市顺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湘AT6225、湘AT2236、湘AT1851、湘AT1835等4辆重型自卸货车发放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作废。

  


  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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