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开益阳市中心城区部分轻型货车通行限制的通告(YYCR-2025-58003)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货运配送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决定放开部分轻型货车在中心城区道路的通行限制,通告如下:
车辆外廓尺寸长5米(含)以下且燃料种类为汽油的轻型货车不受(益公通﹝2023﹞31号)《关于益阳市中心城区货运车辆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限制,可全天通行。
本通告自4月1日起施行。
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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