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增设道路交通违法取证设备的公示(2026年1月26日)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全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益阳市城区增设一批交通违法取证设备,现依法予以公示。
一、 新增设备启用时间。
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24日为公示告知期,2026年2月25日0时启用。
二、具体执法路段,设备名称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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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路口路段或设备名称 |
设备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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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路交向仓路西往东方向卡口设备 |
430910000000020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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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益阳市S221省道交陆家坡路北往南方向辅道闯红灯设备 |
430910000000012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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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益阳市S221省道交陆家坡路南往北方向辅道闯红灯设备 |
430910000000012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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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益阳市S223省道交X016乡道西往东方向闯红灯设备 |
430910000000012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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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益阳市S223省道交X016乡道东往西方向闯红灯设备 |
430910000000012692 |
以上路口路段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止标线、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依法处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益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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