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超标违规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3 11:33 作者: 来源:益阳支队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加强我市中心城区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和违规三、四轮电动车车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压减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益政通〔2019〕4号)、《2022年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益办发电〔2022〕2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决策部署,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切实解决交通领域突出安全隐患。通过开展超标违规电动车专项整治,实现电动车生产、销售源头管理明显规范,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交通违法、非法营运等交通乱象明显减少,助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有效治理。

二、组织领导

中心城区超标违规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由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导推进;资阳区、赫山区和益阳高新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成立区级领导挂帅的工作专班,有力有序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督查、调度、通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

三、治理重点与范围

(一)重点违法: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按车道行驶,占道停放。

(二)重点车辆:未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电动车,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电动车,已满过渡期(2022年6月15日满过渡期)的超标违规二轮电动车,已满过渡期(2021年6月15日满过渡期)的超标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

(三)治理范围:市中心城区(赫山区、资阳区、益阳高新区);其余各区县(市)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整治。

四、治理原则

(一)依法规范,系统治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委文件精神,从销售监管、质量监督抽查、车辆注册登记、路面执法、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整治,系统治理,根治乱象,规范秩序。

(二)积极稳妥,疏堵结合。对超标违规电动车整治,坚持突出重点,先城市(镇)后农村,分步实施;坚持规范管理,实施“有牌严管”“无牌取缔”;坚持维护合法权益,采取先宣传、后劝导、再执法的渐进式柔性政策;坚持公交优先,在进行整顿规范和禁限行的同时,调整优化公交班线,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方便群众出行。

(三)强化责任,长效管理。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科学制定工作方案,设定工作目标,落实部门责任,严格督办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健全和完善监管长效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4月16日至5月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广泛开展关于电动车管理办法和工作措施、超标违规电动车上路行驶危害性的宣传片,召开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干部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营造浓厚氛围。

(二)劝导执法,实行限行(5月16日至6月15日)。对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启动禁行,严格依法查处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同步加强宣传劝导,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严查严管,长效监管(6月16起)。由资阳区、赫山区、益阳高新区牵头,公安交警、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管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违规销售商家、违反禁行规定和非法营运的超标违规电动车实行严管重罚,强力整治交通秩序。

五、部门职责

(一)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相关协调会议,制定工作方案,督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并对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二)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益阳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宣传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整治工作内容、政策、措施。

(三)市委政法委:做好整治工作期间的维稳工作。

(四)市委网信办:组织开展关于电动车管理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跟踪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动态。

(五)市创文办: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协同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创文工作考核内容。

(六)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电动车销售商家的监管,严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和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七)市公安局:组织参与综合执法,对电动车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做好执法保障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八)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电动车非法营运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公共交通的运力保障。

(九)市城管执法局:加强本单位道路保洁电动车的管理,参与电动车整治综合执法,加强对共享单车运营商管理,依法查处电动车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市财政局:保障整治工作经费。

(十一)市信访局:做好整治期间上访人员的思想疏导和政策宣传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十二)市残联:配合做好整治涉及残疾人的信访、维稳工作。

(十三)市邮政管理局:加强邮政快递行业电动车监督管理。

(十四)赫山区、资阳区、益阳高新区三区政府(管委会):牵头组织开展辖区内治理工作;做好维稳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交通问题顽瘴整治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资阳区、赫山区、益阳高新区必须落实属地主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落实主管、监管责任,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压实责任。

(二)部门协作,共管共治。资阳区、赫山区、益阳高新区政府(管委会)及各职能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良好工作格局。要组织联合执法,开展重点整治,形成强大声势,确保工作效果,对阻扰、妨碍执法的行为从严从速处理。

(三)规范执法,确保平稳。要加强执法保障,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要注意执法方式,掌握执法尺度,妥善处理遇到的各类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和负面舆情。

(四)加强督导,严格考核。专项整治实施期间,市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适时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对策措施,调度整治行动。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或启动问责。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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