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0:55 作者: 来源:益阳支队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20年,益阳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深化政务信息公开。

一是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依托“益阳公安服务在线”网站、“益阳交警”政务门户网站等,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确保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完善公安政务网站及新媒体信息审查发布工作流程,制定下发了《益阳市公安机关政务网站及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实现了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公开、通知通告同步更新、工作动态同步发布、政策法规同步解读。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全市68个公安新媒体账号,共计发布微信文章6000余条、微博信息23000余条,通过头条、一点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1700余条。

二是积极推进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要求,出台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性、日常性的工作来抓。利用“益阳公安服务在线”网站,对市局领导班子、二级机构班子,部门机构、部门职能实行全面公开。

三是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局在益阳门户网站、益阳公安服务在线设立依申请公开栏,依法按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年市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起,确保了依法按时办结。

四是加强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主要对高危风险运输企业、逾期未检验和未报废重点车辆、逾期未审验和未换证重点驾驶人、事故多发和严重危险路段进行了公开曝光,截至12月共曝光高危风险企业40家,重点车辆230辆,重点驾驶人320人,隐患路段12处,推送警示提示短信500余万条。

五是推进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建设应用。依托“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处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面向社会公开。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共行政处罚5885人次,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5328份,文书公开比率为90.54%,较去年同期比率91.33%(去年行政处罚7558人次,公开6903份)下降0.79%;公开不予处罚决定文书338份,较去年同期387份减少49份,比率下降6.59%;涉案财物公开4304件,较去年同期4580件减少6.03%。

六是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等宣传载体,采取内外网媒体设置专栏、报纸网站全面投放、官方“双微”推送等有效形式,并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扫黑除恶“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电动车专项治理”“大学习大宣传大培训”“湖南公安服务平台”推广应用等专项行动,加强对大要政务公开、案件侦破、便民利民举措、先进事迹、人物等宣传报道。

(二)创新政务公开举措。

一是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质量。完善“益阳公安服务在线”门户网站服务项目,设立警务资讯、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警方微博等26个栏目,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质量。截止12月,“益阳公安服务在线”网站受理群众咨询、投诉、报案等33条,“@益阳市公安局”微博受理群众咨询、投诉等800余条,“益阳公安发布”微信受理群众咨询、投诉等400余条。完善微信公众号“益阳公安发布”服务功能,新增“局长信箱”栏目。同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布涉及公安机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受理部门、程序、期限等,最大限度畅通群众办事渠道。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动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智慧城市”发展趋势,依托省、市一体化服务平台和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将354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梳理、填报、录入至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并审核发布。同时进一步优化流程,制作了全部项目的流程图,按要求实现了所有依申请类事项的网上办理,并按要求梳理出我局“最多跑一次”和“一次都不跑”项目,实现了群众“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

三是全力推广“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强力推进“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在益阳推广应用的统筹规划、组织管理等工作。目前,“湖南公安服务平台” 益阳地区用户总数已突破99万,人民群众好评如潮。平台共新增微信关注粉丝105.37万个,注册用户995650人。全市注册用户占实有人口比为22.35%。

四是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市公安局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公安交警部门在继续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30项新举措的基础上,2020年重点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公安人口出入境部门通过优化出入境绿色通道服务,为紧急出国境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中国公民提供“加急办证”或“集中办证”服务。通过缩短外籍人员签证证件办理时限,对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程、重要合作、重大项目,需在华居留的外国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将签发居留证件办理时限缩短为5个工作日。

(三)切实加强政务公开保障。

一是完善信息回应工作机制。建立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完善重大负面舆情会商和风险评估机制,今年来共举行舆情处置会商会43次,成功处置并回应涉警负面舆情信息127起,其中,对于具有较大以上社会影响的案事件,第一时间发布新闻通稿,回应关切。2020年以来,共计发布新闻通稿26篇,发布辟谣信息48篇。

二是建全常态化监测机制。每天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建立监管工作台账,由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并填写《信息发布审核表》,对每日发布的信息进行整理、收集,确保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23

23

23(包括交警23个交通管制通告)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5936

43124

102906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317

-513

118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2214

104402

686616

行政强制

7313

277

759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4061

-1466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9

4596.7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2

0

12

0

0

0

0

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高,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成效不理想。目前,“益阳公安服务在线”网站特别是县级公安机关分网站点击率不高,局长信箱、举报投诉、建议献策等互动栏目群众的参与度不高,对“益阳公安服务在线”平台的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公安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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