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纵向)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横向)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2、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对策和发展规划。
2、负责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参与研究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3、参与道路检查站(卡)的审核、申报和有关管理工作;参与对涉及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停车场(库)、营运车辆停靠点的规划建设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以及负责城市出租车的交通管理工作。
4、负责预防和处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全市基层交通安全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行政处罚。
5、组织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公路巡逻综合执法。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和打击车匪路霸。
6、负责全市机动车辆(含委托农机部门管理的车辆)、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和牌证核发;协助全市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线的审批、管理和标定;对机动车生产改(组)装修理厂实施安全技术监督;对全市机动车旧车交易市场、报废车回收机构和机动车业务代办机构实施检查监督。
7、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协助省交警总队做好机动车驾驶员考验员、教练员、机动车检验员的培训、考试、审批、发证工作。
8、组织指导全市交警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活动,督查和协助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公安交警机构编制和领导班子的配备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交警系统的财务、装备管理和省拨经费人员的工资管理、编制经费预、决算方案,负责内部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全市交警系统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和管理。
10、负责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交通管理先进技术。
11、负责道路交通施救。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337人,实有人数287人。益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属行政单位,是益阳市公安局下属的副处级二级机构,内设有18个科室(办公室、指挥中心、政工科、行政审改科、监察室、工会、行财科、秩序科、事故科、法制科、宣教科、设施队、车管所、驾管所、检测站、教务站、直属四大队、直属五大队(科技科)),3个直属大队(高新大队、资阳大队、赫山大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4,154.4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8,260.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694万元,其他收入2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157.9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4,154.4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2,975.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6.01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157.99万元,主要原因是民警在职在编人数增多,相关经费增多;(协)辅警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提高,相关经费也随之递增;智能交通系统1期设备更新维护、考场改造、集中指挥平台升级改造、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服务系统建设运维等维修维护经费项目增多,资金流出量大;另外用于创文明城市的设施投入比往年增多,还有需采购警务通,所以开支增多。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3,954.4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2,775.07万元,占91.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69万元,占3.64%;卫生健康支出325.7万元,占2.33%;住房保障支出346.01万元,占2.4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6,481.7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472.7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行政运行支出6,988.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食堂开支、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上牌办证工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辅警经费等方面;
执法办案支出484.25万元,主要用于省编人员经费、装备、办案业务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305.7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07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0.47%,主要是人员增多,相应运行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19.7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公务接待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4万元,拟召开全市公安交管工作会议,内容为交管工作总结会,事故案卷复核会议1次/1季度,法制点评会议1次/1季度;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8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3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54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5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154.47万元,基本支出6,481.72万元,单位项目支出7,672.7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